捐款的税务扣除安排
捐款收据及税务扣除安排
为方便市民处理税务扣除,政府为捐款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捐款人作出特别安排。
凡五万港元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转账方式过户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户口,捐款人可不用申领捐款收据亦可作税务扣除申请,惟捐款人必须保留有关捐款记录,如银行转账交易单据、存款单、自动柜员机收据、网上交易记录、银行月结单等,证明捐款由捐款人账户直接存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账户,以便日后被税务局抽查时可呈交查验。
如你仍希望索取「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捐款正式收据,可于香港政府一站通填写电子表格申请,并夹附上述捐款证明文件。详情请浏览香港政府一站通:
在此申请(HK$50,000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转账方式过户至基金,可不用申领捐款收据)
请注意:
根据《税务条例》,只要全年捐款额满100港元或以上,捐款人可申请税务扣除。
如捐款人透过其他慈善机构捐款而并非直接捐款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请与相关慈善机构联络索取正式收据。
如何可获得税务扣除 
常见问题
| 问(一): | 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作出的捐款,可否获得税务扣除? |
|---|---|
| 答(一): | 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作出的捐款,会被视为捐赠予政府作慈善用途的认可慈善捐款。捐款人可在有关课税年度申请并获得扣除该捐款。 |
| 问(二): | 捐款金额多少,才可获得税务扣除? |
| 答(二): | 根据《税务条例》,只要全年捐款额满100港元或以上,捐款人可申请税务扣除。 |
| 问(三): | 直接以转账方式(包括网上银行转账、柜员机户口转账、转数快、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捐款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而金额为港元$50,000或以下,是否需要申领收据才可获得税务扣除? |
| 答(三): | 不需要。 为方便市民,港元$50,000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转账方式过户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账户(即中国银行(香港)银行户口012-875-2-190159-7(港元)及012-875-2-190160-7(人民币及其他货币)),捐款人可不用申领捐款收据亦可作税务扣减。惟捐款人必须保留有关捐款记录,如银行转账交易单据、存款单、自助柜员机收据、网上交易记录、银行月结单等,证明捐款由捐款人账户直接存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账户,以便日后被税务局抽查时可呈交查验。 |
| 问(四): | 以现金方式直接捐款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而金额为港元$50,000或以下,是否需要申领捐款收据才可获得税务扣除? |
| 答(四): | 需要。 捐款人可于香港政府一站通填写电子表格申请捐款收据,并夹附捐款证明文件作出申请,方便快捷。 |
| 问(五): | 直接捐款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而金额超过港元$50,000,是否需要申领收据才可获得税务扣除? |
| 答(五): | 需要。 捐款人可于香港政府一站通填写电子表格申请捐款收据,并夹附捐款证明文件作出申请,方便快捷。 |
| 问(六): | 透过其他慈善机构对大埔宏福苑火灾作出支援的捐款,但捐款并非直接支付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该项捐款能否获得税务扣除?如何获得捐款收据? |
| 答(六): | 捐款人请与相关慈善机构联络,以索取相关资讯及正式收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