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 / 问与答
反驳
| 谣传(一): | 房屋局曾澄清灾民入住过渡性房屋只有数个月免租期的言论并非事实;惟房屋局局长其后表示,若业主选择住在过渡性房屋,须在2026年2月1日起缴付租金,有网上评论指政府改变了先前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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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 |
政府在2025年12月初曾表示安排受影响居民入住房屋局的过渡性房屋或香港房屋协会的单位,一切住宿费用全免。 政府及后于2025年12月18日再公布,向受影响的宏福苑业主发放每年15万元的租金补助,为期两年,总额共30万元,及一次性5万元的搬迁补助;及向宏福苑受影响的租户发放一次性5万元的搬迁补助。 按此,有关应急住宿亦相应调整作出最新安排:其中,选择住在过渡性房屋、房协单位及宝田中转屋的宏福苑业主,由于他们已获得每年15万元的租金补助,须在2026年2月1日起向营运机构缴付相关租金,便可继续居住;宏福苑租户则可豁免租金直至2026年5月31日。 |
| 谣传(二): | 有网民称宏福苑大火的灾民获安排入住未有铺妥地板的中转屋单位。 |
| 真相: | 有关言论并非事实,于有关社交媒体帖文发出时,相关的中转屋单位根本未有灾民入住。现时,中转屋单位已有宏福苑居民入住,单位内已铺设地板,还配备了床、小型家电和生活用品等。受火灾影响的市民如欲入住房屋局的过渡性房屋,可致电3611 8482查询;如就房屋署的中转屋或临时收容中心有任何查询,则可致电2658 4430。 |
| 谣传(三): | 社交媒体上有网民指称,政府弃掉一堆存放于大元社区会堂所接收的捐赠物资。 |
| 真相: | 有关言论并非事实。有关物品包括大量二手衣服鞋袜,部分满布污渍、破烂不堪,基于安全和卫生考虑,政府绝不会供受影响居民使用,所以会另行处理。 |
| 谣传(四): | 有网上评论质疑起火原因,以及政府所公布的死亡数字的真实性。 |
| 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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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谣传(五): | 近日有传言,由房协安排在洪水桥乐翘楼的临时住所,居住期限只到明年三月底。 |
| 真相: | 香港房屋协会表示,为宏福苑居民提供的应急住屋安排,包括过渡性房屋、出租屋邨和专用安置屋邨的空置单位,目前均没有设定居住期限。 |
| 谣传(六): | 有传媒刊登评论指业界质疑消防处建议大厦维修期间,消防设备及装置应分段关闭安排是否可行,报道并引述前线工人称为避免触发误鸣,故通常倾向将相关消防装置全部关闭。 |
| 真相: | 消防装置的保养、修理或检查必须经由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进行,承办商会作出专业判断,按消防处的指示进行相关工作。负责大厦维修工程的人员并无权限把消防装置及设备关闭,若有前线人员为了避免消防装置因工程误鸣而企图将其关闭,不单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且任何非注册消防承办商的人士如尝试干扰消防装置,更有机会触犯法例,消防处必定严肃跟进。 |
问与答
| 问(一): | 申请各种援助服务程序繁复,政府会否提供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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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 | 政府已安排「一户一社工」,由专属社工为居民跟进福利服务及其他支援(包括经济援助)的申请。我们鼓励居民致电社会福利署24小时热线182 183登记「一户一社工」的服务。 |
| 问(二): | 居民有困难寻找援助服务的所需资讯,政府会否提供一站式资讯? |
| 答(二): | 政府已设立「大埔宏福苑支援服务」专题网站( |
| 问(三): | 政府向死者家属发放的20万元慰问金,是否只限于宏福苑的居民? |
| 答(三): | 不是。政府会为每一位不幸过世死者的家属提供20万元的慰问金;不幸过世的外佣及任何在火灾期间在宏福苑工作的人不幸离世,其家属均可领取20万元慰问金。 |
| 问(四): | 宏福苑租户是否合资格申请一万元应急补助金? |
| 答(四): | 政府向宏福苑八座楼每户受影响的居民(包括租户)派发港币一万元应急补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
| 问(五): | 五万元生活津贴不适用于未有被大火波及的大厦? |
| 答(五): | 宏福苑八座楼宇受影响的住户(包括租户)均符合资格申请,他们可致电社会福利署24小时热线182 183登记。 |
为大埔宏福苑火灾受影响人士提供的税务宽免
| 问(一): | 有关税务宽免适用于哪些课税年度及税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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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 | 有关税务宽免适用于指定税种在2024/25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余额,以及2025/26课税年度的暂缴税。指定税种包括薪俸税、就全权持有物业的物业税、独资业务的利得税和个人入息课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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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二): | 有关税务宽免适用于哪些人士?是否适用于并非居住于宏福苑的宏福苑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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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二): | 有关税务寛免适用于所有宏福苑业主(包括并非居住于该屋苑的业主)及居民(包括租客),以及在大埔宏福苑火灾中身亡的人士(包括殉职消防员及工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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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三): | 如宏福苑居民或业主的收入得自联权/分权拥有的物业及合伙业务,能否受惠于有关税务宽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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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三): | 有关税务宽免适用于薪俸税、就全权持有物业的物业税、独资业务的利得税和个人入息课税,而不适用于就联权/分权拥有物业及合伙业务发出的评税。不过,如宏福苑居民或业主符合个人入息课税评税资格,可选择通过个人入息课税,就他们来自联权/分权拥有物业及合伙业务的收入可获得有关税务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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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四): | 有关税务寛免是否需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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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四): | 有关税务寛免无须申请。获寛免人士无需缴交税务局较早前发出的2024/25课税年度税单。如有查询,可联络「一户一社工」或致电税务局热线183 5312(缴税事宜)或 2594 2800(评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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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五): | 如已缴交可获宽免的2024/25课税年度税单(即2024/25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余额及2025/26课税年度暂缴税款),税务局会因有关税务宽免而退回税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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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五): | 已缴交可获宽免的2024/25课税年度税单的纳税人,可以填写此表格,并以邮寄、传真或电邮方式向税务局递交申请表格申请退款,详情如下:
如有查询,可联络「一户一社工」或致电税务局热线183 5312(缴税事宜)或 2594 2800(评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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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六): | 如已缴纳2024/25课税年度暂缴税,税务局会因有关税务寛免而退回税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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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六): | 有关税务寛免适用于2024/25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余额,以及2025/26课税年度的暂缴税款,因此并不适用于已缴纳的2024/25课税年度暂缴税。除问题(七)所述的情况外,税务局不会退回已缴纳的2024/25课税年度暂缴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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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七): | 如获寛免的居民、业主或身亡人士的2024/25课税年度应缴税款余额为负数(即最后评定的税款少于已缴付的暂缴税),税务局会因有关税务寛免而退回税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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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七): | 如2024/25课税年度最后评定的税款少于已缴纳的暂缴税税款,税务局将退回余额。 |
豁免大埔宏福苑业主及居民差饷及代缴地租安排
| 问(一): | 有关豁免差饷及代缴地租是否适用于并非居住于宏福苑的宏福苑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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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 | 豁免差饷及代缴地租的安排适用于宏福苑共八座住宅大厦内所有单位,不论有关单位是业主自用或出租。 |
| 问(二): | 有关豁免差饷及代缴地租由哪一季度起实施,直至何时结束? 如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稍后可恢复使用,有关豁免差饷及代缴地租是否即时停止? |
| 答(二): | 政府豁免宏福苑八座住宅大厦内所有单位由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两个季度的应缴差饷,并代缴上述季度的应缴地租。豁免差饷及代缴地租安排其后将继续适用于因宏福苑火灾而不能使用的住宅大厦。 |
| 问(三): | 就有关豁免差饷及代缴地租,相关差饷/地租缴纳人是否须要申请? |
| 答(三): | 相关差饷/地租缴纳人无须另作申请。差饷物业估价署将不会向相关缴纳人发出2026年1月至3月季度的差饷及地租征收通知书。 |
| 问(四): | 就宏福苑业主及居民已缴交2025年10月至12月季度的差饷及/或地租,有甚么安排? |
| 答(四): | 就2025年10月至12月季度已缴交的差饷及地租,缴纳人可选择通过政府「一户一社工」、致电2150 8270,或电邮 rvdsupport@rvd.gov.hk 联络差饷物业估价署安排退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