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的稅務扣除安排
捐款收據及稅務扣除安排
為方便市民處理稅務扣除,政府為捐款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捐款人作出特別安排。
凡五萬港元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轉賬方式過戶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戶口,捐款人可不用申領捐款收據亦可作稅務扣除申請,惟捐款人必須保留有關捐款記錄,如銀行轉賬交易單據、存款單、自動櫃員機收據、網上交易記錄、銀行月結單等,證明捐款由捐款人賬戶直接存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賬戶,以便日後被稅務局抽查時可呈交查驗。
如你仍希望索取「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捐款正式收據,可於香港政府一站通填寫電子表格申請,並夾附上述捐款證明文件。詳情請瀏覽香港政府一站通:
在此申請(HK$50,000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轉賬方式過戶至基金,可不用申領捐款收據)
請注意: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全年捐款額滿100港元或以上,捐款人可申請稅務扣除。
如捐款人透過其他慈善機構捐款而並非直接捐款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請與相關慈善機構聯絡索取正式收據。
如何可獲得稅務扣除 
常見問題
| 問(一): | 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作出的捐款,可否獲得稅務扣除? |
|---|---|
| 答(一): | 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作出的捐款,會被視為捐贈予政府作慈善用途的認可慈善捐款。捐款人可在有關課稅年度申請並獲得扣除該捐款。 |
| 問(二): | 捐款金額多少,才可獲得稅務扣除? |
| 答(二): | 根據《稅務條例》,只要全年捐款額滿100港元或以上,捐款人可申請稅務扣除。 |
| 問(三): | 直接以轉賬方式(包括網上銀行轉賬、櫃員機戶口轉賬、轉數快、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捐款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而金額為港元$50,000或以下,是否需要申領收據才可獲得稅務扣除? |
| 答(三): | 不需要。 為方便市民,港元$50,000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轉賬方式過戶至「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賬戶(即中國銀行(香港)銀行戶口012-875-2-190159-7(港元)及012-875-2-190160-7(人民幣及其他貨幣)),捐款人可不用申領捐款收據亦可作稅務扣減。惟捐款人必須保留有關捐款記錄,如銀行轉賬交易單據、存款單、自助櫃員機收據、網上交易記錄、銀行月結單等,證明捐款由捐款人賬戶直接存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賬戶,以便日後被稅務局抽查時可呈交查驗。 |
| 問(四): | 以現金方式直接捐款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而金額為港元$50,000或以下,是否需要申領捐款收據才可獲得稅務扣除? |
| 答(四): | 需要。 捐款人可於香港政府一站通填寫電子表格申請捐款收據,並夾附捐款證明文件作出申請,方便快捷。 |
| 問(五): | 直接捐款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而金額超過港元$50,000,是否需要申領收據才可獲得稅務扣除? |
| 答(五): | 需要。 捐款人可於香港政府一站通填寫電子表格申請捐款收據,並夾附捐款證明文件作出申請,方便快捷。 |
| 問(六): | 透過其他慈善機構對大埔宏福苑火災作出支援的捐款,但捐款並非直接支付予「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該項捐款能否獲得稅務扣除?如何獲得捐款收據? |
| 答(六): | 捐款人請與相關慈善機構聯絡,以索取相關資訊及正式收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