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 / 問與答
反駁
| 謠傳(一): | 房屋局曾澄清災民入住過渡性房屋只有數個月免租期的言論並非事實;惟房屋局局長其後表示,若業主選擇住在過渡性房屋,須在2026年2月1日起繳付租金,有網上評論指政府改變了先前的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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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 |
政府在2025年12月初曾表示安排受影響居民入住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或香港房屋協會的單位,一切住宿費用全免。 政府及後於2025年12月18日再公布,向受影響的宏福苑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及一次性5萬元的搬遷補助;及向宏福苑受影響的租戶發放一次性5萬元的搬遷補助。 按此,有關應急住宿亦相應調整作出最新安排:其中,選擇住在過渡性房屋、房協單位及寶田中轉屋的宏福苑業主,由於他們已獲得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須在2026年2月1日起向營運機構繳付相關租金,便可繼續居住;宏福苑租戶則可豁免租金直至2026年5月31日。 |
| 謠傳(二): | 有網民稱宏福苑大火的災民獲安排入住未有鋪妥地板的中轉屋單位。 |
| 真相: | 有關言論並非事實,於有關社交媒體帖文發出時,相關的中轉屋單位根本未有災民入住。現時,中轉屋單位已有宏福苑居民入住,單位內已鋪設地板,還配備了床、小型家電和生活用品等。受火災影響的市民如欲入住房屋局的過渡性房屋,可致電3611 8482查詢;如就房屋署的中轉屋或臨時收容中心有任何查詢,則可致電2658 4430。 |
| 謠傳(三): | 社交媒體上有網民指稱,政府棄掉一堆存放於大元社區會堂所接收的捐贈物資。 |
| 真相: | 有關言論並非事實。有關物品包括大量二手衣服鞋襪,部分滿布污漬、破爛不堪,基於安全和衞生考慮,政府絕不會供受影響居民使用,所以會另行處理。 |
| 謠傳(四): | 有網上評論質疑起火原因,以及政府所公布的死亡數字的真實性。 |
| 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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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謠傳(五): | 近日有傳言,由房協安排在洪水橋樂翹樓的臨時住所,居住期限只到明年三月底。 |
| 真相: | 香港房屋協會表示,為宏福苑居民提供的應急住屋安排,包括過渡性房屋、出租屋邨和專用安置屋邨的空置單位,目前均沒有設定居住期限。 |
| 謠傳(六): | 有傳媒刊登評論指業界質疑消防處建議大廈維修期間,消防設備及裝置應分段關閉安排是否可行,報道並引述前線工人稱為避免觸發誤鳴,故通常傾向將相關消防裝置全部關閉。 |
| 真相: | 消防裝置的保養、修理或檢查必須經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承辦商會作出專業判斷,按消防處的指示進行相關工作。負責大廈維修工程的人員並無權限把消防裝置及設備關閉,若有前線人員為了避免消防裝置因工程誤鳴而企圖將其關閉,不單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且任何非註冊消防承辦商的人士如嘗試干擾消防裝置,更有機會觸犯法例,消防處必定嚴肅跟進。 |
問與答
| 問(一): | 申請各種援助服務程序繁複,政府會否提供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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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 | 政府已安排「一戶一社工」,由專屬社工為居民跟進福利服務及其他支援(包括經濟援助)的申請。我們鼓勵居民致電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182 183登記「一戶一社工」的服務。 |
| 問(二): | 居民有困難尋找援助服務的所需資訊,政府會否提供一站式資訊? |
| 答(二): | 政府已設立「大埔宏福苑支援服務」專題網站( |
| 問(三): | 政府向死者家屬發放的20萬元慰問金,是否只限於宏福苑的居民? |
| 答(三): | 不是。政府會為每一位不幸過世死者的家屬提供20萬元的慰問金;不幸過世的外傭及任何在火災期間在宏福苑工作的人不幸離世,其家屬均可領取20萬元慰問金。 |
| 問(四): | 宏福苑租戶是否合資格申請一萬元應急補助金? |
| 答(四): | 政府向宏福苑八座樓每戶受影響的居民(包括租戶)派發港幣一萬元應急補助金,以解燃眉之急。 |
| 問(五): | 五萬元生活津貼不適用於未有被大火波及的大廈? |
| 答(五): | 宏福苑八座樓宇受影響的住戶(包括租戶)均符合資格申請,他們可致電社會福利署24小時熱線182 183登記。 |
為大埔宏福苑火災受影響人士提供的稅務寬免
| 問(一): | 有關稅務寬免適用於哪些課稅年度及稅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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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 | 有關稅務寬免適用於指定稅種在2024/25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餘額,以及2025/26課稅年度的暫繳稅。指定稅種包括薪俸稅、就全權持有物業的物業稅、獨資業務的利得稅和個人入息課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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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二): | 有關稅務寬免適用於哪些人士?是否適用於並非居住於宏福苑的宏福苑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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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二): | 有關稅務寛免適用於所有宏福苑業主(包括並非居住於該屋苑的業主)及居民(包括租客),以及在大埔宏福苑火災中身亡的人士(包括殉職消防員及工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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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三): | 如宏福苑居民或業主的收入得自聯權/分權擁有的物業及合夥業務,能否受惠於有關稅務寬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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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三): | 有關稅務寬免適用於薪俸稅、就全權持有物業的物業稅、獨資業務的利得稅和個人入息課稅,而不適用於就聯權/分權擁有物業及合夥業務發出的評稅。不過,如宏福苑居民或業主符合個人入息課稅評稅資格,可選擇通過個人入息課稅,就他們來自聯權/分權擁有物業及合夥業務的收入可獲得有關稅務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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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四): | 有關稅務寛免是否需要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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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四): | 有關稅務寛免無須申請。獲寛免人士無需繳交稅務局較早前發出的2024/25課稅年度稅單。如有查詢,可聯絡「一戶一社工」或致電稅務局熱線183 5312(繳稅事宜)或 2594 2800(評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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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五): | 如已繳交可獲寬免的2024/25課稅年度稅單(即2024/25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餘額及2025/26課稅年度暫繳稅款),稅務局會因有關稅務寬免而退回稅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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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五): | 已繳交可獲寬免的2024/25課稅年度稅單的納稅人,可以填寫此表格,並以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向稅務局遞交申請表格申請退款,詳情如下:
如有查詢,可聯絡「一戶一社工」或致電稅務局熱線183 5312(繳稅事宜)或 2594 2800(評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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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六): | 如已繳納2024/25課稅年度暫繳稅,稅務局會因有關稅務寛免而退回稅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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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六): | 有關稅務寛免適用於2024/25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餘額,以及2025/26課稅年度的暫繳稅款,因此並不適用於已繳納的2024/25課稅年度暫繳稅。除問題(七)所述的情況外,稅務局不會退回已繳納的2024/25課稅年度暫繳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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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七): | 如獲寛免的居民、業主或身亡人士的2024/25課稅年度應繳稅款餘額為負數(即最後評定的稅款少於已繳付的暫繳稅),稅務局會因有關稅務寛免而退回稅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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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七): | 如2024/25課稅年度最後評定的稅款少於已繳納的暫繳稅稅款,稅務局將退回餘額。 |
豁免大埔宏福苑業主及居民差餉及代繳地租安排
| 問(一): | 有關豁免差餉及代繳地租是否適用於並非居住於宏福苑的宏福苑業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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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一): | 豁免差餉及代繳地租的安排適用於宏福苑共八座住宅大廈內所有單位,不論有關單位是業主自用或出租。 |
| 問(二): | 有關豁免差餉及代繳地租由哪一季度起實施,直至何時結束? 如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稍後可恢復使用,有關豁免差餉及代繳地租是否即時停止? |
| 答(二): | 政府豁免宏福苑八座住宅大廈內所有單位由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兩個季度的應繳差餉,並代繳上述季度的應繳地租。豁免差餉及代繳地租安排其後將繼續適用於因宏福苑火災而不能使用的住宅大廈。 |
| 問(三): | 就有關豁免差餉及代繳地租,相關差餉/地租繳納人是否須要申請? |
| 答(三): | 相關差餉/地租繳納人無須另作申請。差餉物業估價署將不會向相關繳納人發出2026年1月至3月季度的差餉及地租徵收通知書。 |
| 問(四): | 就宏福苑業主及居民已繳交2025年10月至12月季度的差餉及/或地租,有甚麼安排? |
| 答(四): | 就2025年10月至12月季度已繳交的差餉及地租,繳納人可選擇通過政府「一戶一社工」、致電2150 8270,或電郵 rvdsupport@rvd.gov.hk 聯絡差餉物業估價署安排退款。 |

